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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责任不明确,到期未付款可以不退定金么?

二手房违约责任不明确,到期未付款可以不退定金么? 我们是卖方,买房时签订的合同里约定房价295,对方交了定金30w,约定3月15日前支付余下的房款。违约责任里只做了如下约定:如果买方因个人原因不能买房,卖方有权扣除全部定金做为违约金,其余收取的买方缴纳的款项如数退还。合同里未对预期的情况约定。请问如果买方3月15日未能交付余下的房款,属于违约么,我可以扣除定金并解除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江湖宵小(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10 22: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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