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是否属故意伤害罪
是否属故意伤害罪 我有个朋友和同事发生口角,然后对方就挑衅,你打我啊,你有本事就打我,然后我的朋友就出手打他,两个人你推我扯的,大家衣服都撕烂了,然后对方就拿了个汽油桶来砸我亲戚,我朋友就用手一挡,然后用拳头打了对方的头两下,肩膀一下,对方也打我方的头,最后我方双手抓住了他的双手,旁人过来拉开了,就没打了,然后对方就说感觉不适,过几个钟后就去医院看,医生说他头部要做手术,说是头颅骨折,现在法医鉴定说是骨折,属重伤,而我方属轻微伤,但是对方究竟是不是我方打的我们无从鉴定,现在对方在医院做手术用了两万多,已经出院没事了,他们要求赔6万多,我方没那么多钱,说先付一万,对方不同意,一审法院就判了我方要坐5年半牢,另外民事赔偿还没定,请问双方在那么近距离的拉扯中用拳头打两下就那么严重吗?况且我方当事人已经45岁了,常年又不是从事粗重活,哪来那么大力气啊。对方是常年都那药罐的人,请问我们可以上诉吗?法医鉴定怎么就确定是我方所为呢,而且对方拿东西砸我方的,我方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而且是对方挑衅在先的,怎么要判那么重啊。如果我方上诉,减刑的机会大吗
分析:
重点是对方先挑衅,然后互打,在互相拉扯中对方就拿了汽油桶砸我方,我方挡开,然后打了他两拳,大家还在拉扯,然后我方双手按住了对方的双手,后来又人将他们拉开了,然后有证人就说当时对方好像想吐又吐不出来,脸色又点难看,对方说怕在回家的路上晕倒,然后就叫同事送他回家,回家后觉得头晕,就去医院看,医生就说要做手术,共花费了2万7千多的医药费,法医鉴定就说被打至头部颅骨骨折,然后法院就判是故意伤害罪,有检查院的人做公诉的。
是对方先挑衅,而且对方拿油桶来砸,哪算什么故意伤害啊,可以说是防卫吧,顶多构成个过失致人重伤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ivn()
提问时间:2008-12-16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