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摩托车在乡道撞行人导致重伤
无证驾驶摩托车在乡道撞行人导致重伤 无证驾驶摩托车在乡道撞行人导致重伤(无证逆向驾驶与交叉路口自行车发生事故),事故当时送医,事后伤者在子女怂恿下做6级伤残鉴定,刑事3年有期,已完成,附带偿还原告100000的经济损失(当时治疗的费用已给)。(当时低速行驶,伤者摔倒,牙齿脱落,后鉴定为面瘫,听觉不灵敏,眼花,脑浑。定义为6级伤残)。当事人,无偿还能力。时隔3年,因原告又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原告再次索要民事赔偿。现被告再次被拘留。为此类案件,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被告无偿还能力。
本来这是,撞了人,帮人治,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是公公正正的事情。现如今,好人没当成反被人讹,还要替人家子女付赡养费。让人于心何忍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ros(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3-01-1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