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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个人为主体借款,改了单位公章,借款人未签字单位办公室主任签字,协议是否有效

个人为主体借款,改了单位公章,借款人未签字单位办公室主任签字,协议是否有效 1、借款主体为借款人个人名字(合同乙方处为个人名字)
2、右下角有单位盖章及办公室主任签字
3、借款人本人没有签字
4、合同中没有提及此笔借款与单位有关
请问此份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慢跑13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1-10 09:2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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