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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现在很需要您的帮助!我在5月17日进到宁波凌珂针织有限公司《服装厂》。工资计件的,试用期2个月。我上班的第一天就被厂长从组里调到后勤做事。那也是记件的,这道工序是属于前道的。现在后道做,那是4分钱一件。当时我没在意,因为都是记件的,在那里做都是一样,每天自己做事都记着的。可是我在6月2号那天放假我到医院检察,我怀孕了,在那上15个小时的班身体受不了就向上面辞职。在五天以后所在组长和所在厂长都签字了。在我走时我把自己做了这道工序有4万多的账报给厂长时,她说我这账是假的,根本不可能的,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做这么多的产量。她说要和别人对一下账,叫我把自己的账留下,四天后叫我再来。就这样我有了厂长的话我办了离厂手续离开了厂。在几天后我来是她说还没有对很忙,又叫我15号来,那天我来了她说下午来早上她要去开会,我下午来是她说这个账对了,我有3万7千多,但是这道工序的总数多出了5万多,要从我们这些人的数量中按比例扣,她说我在那做的时间最长产量最多的,当然扣的最多,这样我是不划算的,给我就按80元一天的工资给我算。我当然不同意,在和她争执,在争执中她说我这样80元一天都不给我,算50元。最后在这样下去我一分钱都没有了。我不在和她争执想找上级,可上级说这事他们不管。这只是你们厂长的事,给你们报工资也是你们厂长的事,如果有什么差异只有你们的厂长到总部帮你查才可以,不然就没有办法了。就这样让我这个刚来不久的打工妹离开了厂,我不知道怎么办,在这里的厂都是这样的吗,我的工资还能不能拿来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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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uuy(浙江)
提问时间:2010-06-18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