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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从前公司辞职多月,但突然被地方税务局通知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

本人已从前公司辞职多月,但突然被地方税务局通知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 本人2011年已从之前的公司辞职,但前公司在2012年中2-5月内还是以发放工资的形式登记我的名字在内,不知情的我直到今年却被地方税务局告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局要我自行去税局申报,2013年1月10日前截止,不申报的要按照规定进行罚款,之后,我已跟前公司的老板进行谈妥,由他去税务局进行申报并注销我的账户,如果,他超过了截止日期没去的话,税局要对我追究罚款责任的话,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ifu……(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1-09 16: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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