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起诉离婚,法院传票三次我都准时到庭~被告二次开庭到庭
您好,符合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和法院多沟通,由法官做对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