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职工王某于2010年1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当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职工王某于2010年1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当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职工王某于2010年1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当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2011年1月,某公司安排王某参加为期3个月的专项培训,支付了培训费8万元。2011年3月15日,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还约定王某如违约提前解除协议的,需要支付违约金10万元,2012年11月30日,王某向公司提出将于12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认为虽然王某有权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劳动期协议,并要求支付违约金10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
提问时间:2018-11-22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