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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入室强抢,伤害后逃走,警方不作为,奈何???

入室强抢,伤害后逃走,警方不作为,奈何??? 找雇主讨薪,雇主不但不给钱且派人跟踪,5人破门而如用刀逼我拿出家中所有现金,并把我左臂尺骨打断,警方接警后到达现场犯罪人已逃,警方简单问了事由只说先看病,事发3月无人讯问也没做笔录,我到出警派出所又1次报案,但警方说雇主没在现场也没打你很难定案,回去等吧!但1月有余也没音信,事发4个月了,难道就没人管吗!!!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能 容忍这明目张胆的犯罪吗?!法制的中国真的没办法使犯罪人归案吗?!不!!!我相信正意压 倒邪恶,虽然雇主的物业公司有1栋楼是案发地县级公安局的,正意的人帮帮我!!!我已60岁了!真是喊天天不问叫地地不应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屈死(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0-06-18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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