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给朋友从银行担保贷款,担保到期日为15年11月,现在是18年11月,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给朋友从银行担保贷款,担保到期日为15年11月,现在是18年11月,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给朋友从银行担保贷款,担保到期日为15年11月,现在是18年11月,到现在也没收到任何银行的电话,我查征信才发现贷款没还,征信是还款日到期日是18年9月30日,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k775……(山东)
提问时间:2018-11-20 11: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