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台企工厂因土地征用解散,有20年及以上工龄的职工如何赔偿?
台企工厂因土地征用解散,有20年及以上工龄的职工如何赔偿? 律师
您好!
某台企(独资)工厂1989年在福州成立,2003年工厂通知因土地政府征用将于2013年1月31日前与所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直均有签劳动合同,且工厂从1998年开始为职工交社保,2011年开始为职工交医保;工厂只有为职工申请五险,没有公积金。请问有20年及以上工龄的职工如何赔偿?目前工厂台湾主管口头承诺,按前一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工作几年只陪几年,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另外:从开始入厂至今就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为终身合同。工资发放方式为每月15日(没有拖欠情况),考勤方式(每日上下班打卡),休假方式(公休日,法定假日)
盼及时给予法律帮助。谢谢!
一台企员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SJ_20……(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3-01-08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