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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四月十八号到的深圳,然后把我的行李放在了我一个女性朋友家

你好,我四月十八号到的深圳,然后把我的行李放在了我一个女性朋友家 你好,我四月十八号到的深圳,然后把我的行李放在了我一个女性朋友家,二十号晚上我就出意外了,所以我就委托我的家人帮忙联系把行李取回,可是到现在十一月中都半年多了,她一直找各种借口拒不归还,还擅自动用我的东西,里面有护肤品,化妆品,鞋子还有很多很多衣服,都是奢侈品,衣服都是几千几千一件,她还偷偷穿我的衣服拍自拍照发微信朋友圈还有拍抖音视频,而且怕我找到她还搬家了,她人在深圳市罗湖区,她霸占我的东西擅自动用我的东西一直半年多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应该是属于违法犯罪了吧?我可以告她吧?是不是我要到罗湖区公安局报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你的bab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11-1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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