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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

合同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知道由于我在某公司就职期间,我公司曾有1年半没有给我签署劳动合同(2011年5月到2013年1月没有签署合同),现在公司每年一度的签署劳动协议时间到了,想继续给在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签署,如签署后我找公司给我以前没有签署合同的赔偿,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我赔偿金!2011年5月到2013年1月没有签署合同,我能拿到这期间的补偿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09……(上海)
提问时间:2013-01-07 10:17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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