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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合伙办了一个企业(没有正式注册的),合作方式是对方以现金出资而我以劳务方式代替现金出资

我和朋友合伙办了一个企业(没有正式注册的),合作方式是对方以现金出资而我以劳务方式代替现金出资 我和朋友合伙办了一个企业(没有正式注册的),合作方式是对方以现金出资而我以劳务方式代替现金出资,后因各种原因闹上法庭,最后判决裁定我因为没有实际投资而不拥有股权,那么在经营期间我所分配得到的利润需要退回吗(判决书并无要求退回的)?现在离判决生效已超过3年,对方还可以追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11-12 23: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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