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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通过介绍和男方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了快一年左右,觉得性格相差太大
算是通过介绍和男方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了快一年左右,觉得性格相差太大 算是通过介绍和男方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了快一年左右,觉得性格相差太大,而且还不诚实,男方相处期间还想让我帮他偿还二十多万债务,怎么欠的钱一直没说实话,后来还因为一些琐事,我提出分手,分手后我退给他家第一次见面给我的钱,还有过年他家给我的压岁钱,男方母亲到我家里索要交往期间男方送给我的所有东西,不还给她就赖在我家不走,我把我用过的东西折成钱给了她,没用过的让她拿走了,给她钱的时候我就说了钱拿走,东西拿走这事儿就算了解了,结果男方母亲拿走东西和钱之后急急忙忙的就跑了还说这事情没完,然后还和我家邻居说我嫌她儿子胖不跟她儿子处了,还不还她东西,我知道后给她打电话理论,她说她没收到钱我还欠她东西,这事情没完!我想问相处期间他自愿送给的东西我不还给他家犯法吗?我从跟他相处开始就没管他要过一样东西和钱,甚至有些时候他要给我买东西我都不让他买!他母亲这样的做法触犯了哪些法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8-11-09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