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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在一家公司上班两年,期间因为办公场所变动,与公司集团下的子公司签了三份合同,公司最近用新签的合同辞退

在一家公司上班两年,期间因为办公场所变动,与公司集团下的子公司签了三份合同,公司最近用新签的合同辞退 在一家公司上班两年,期间因为办公场所变动,与公司集团下的子公司签了三份合同,第一份是2016到2019三年期,还未过期,2017年中旬,因为办公地点改变,进入总公司上班,签了一份2017到2018年八月的一年期新合同,这里没有签离职书什么的文件,只是新签了一份合同,然后到今年八月份,那个一年期合同到期,又签了一份另一个子公司合同,然后立马用这个新合同辞退我们,有一个同事先走的先仲裁去了,仲裁庭上公司律师说(1)签第二份合同的时候,我们就默认放弃了第一份合同,中国法律不支持我们同时签两份合同(2)第一份合同过了一年的申请劳动仲裁有效期(3)伪造了我们从第一家公司的主动离职书。。。请问我和这名同事同样的情况,但是我们还没有仲裁,面对公司律师如此狡辩,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虔诚是金(北京)
提问时间:2018-11-0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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