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不当得利?如果不能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不当得利?如果不能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本人开车将两位老人撞倒,我全责,经交警处理给予对方11500元,本人将钱给了对方,对方也给我打了收条,但住院的单据一直不给我,使本人不能找保险公司报销。对方以单据为由再要1000元,称不给钱就不给单据,交警无奈,让到法院起诉,法院以无现金交易为由拒绝立案。后交警说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对方,请问这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6242……(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3-01-05 20:0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