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房屋租赁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请问租赁的房屋押金在时隔大半年后,是否可以退还?在年初本人出租房屋一套,月租1200元,押金为2000元,租期3个月。在租赁期满后,当事人未退还房屋钥匙,其房间内更留有数件物品,本人在几次联系当事人的意愿后,主动把房屋内遗留的物品邮寄给他。并要求当事人回来,退还钥匙,结清房屋租赁金额,包括房屋内损耗,物品邮寄费用,以及押金。当事人以不在本城市,不能来为由,只委托其女朋友来代他结清房屋租赁金额,其余费用,及房屋钥匙至今都没有来和本人砍结。现在时隔大半年后,当事人电话联系本人要求退还押金,是否应该要退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chel……(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1-04 23: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