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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开车门把路过的非机动车刮倒了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开车门把路过的非机动车刮倒了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开车门把路过的非机动车刮到了,按照交通法应该是哪一方的责任?,但是非机动车就是电瓶车,在当时后座是带了一个人的。目前电瓶车两个当事人一个头部着地有起了一个血包,另一个人小腿腿部刮伤,伤口五到六公分,缝针5针。请问这是哪一方的责任,该怎样定责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9594(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3-01-0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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