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现在是大四在校生,找了一家公司实习,把三方协议给公司了,说是拿到总部去盖章

现在是大四在校生,找了一家公司实习,把三方协议给公司了,说是拿到总部去盖章 现在是大四在校生,找了一家公司实习,把三方协议给公司了,说是拿到总部去盖章,12月人事能把实习协议拿来跟我签实习协议。11月12号就让我去上班,并且11月12号到11月30号都不给我工资,这合理吗?不是应该签了协议再去上班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⁷⁹⁹(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8-11-02 16:2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