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好,您所说的结婚后共同生活的,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用退还,有时间吗
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的,一般不用退还,除非有证据写信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可以要求返还的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的,一般不用退还,除非因为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共同生活一般不用返还
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一般不用退还。
领证一般不退。
已经结婚且共同生活的,彩礼原则上不退
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不退。
不需要退
不需退还。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