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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 我于2010年3月7号与朋友签订《合伙协议》,商定合伙经营发妮丝烫染吧,当月9日我将15000元的股金交付给了她,已履行了合伙协议出资义务,之后也向她交付了押金1500元。至今已合伙3个月,期间经营状况良好,都有利润分成,同时也对该合伙铺面进行过装修,我分担了装修费的一半。同年6月9日又向她交付了6月17日—9月17日的店面租金1650元,当时要求她立下此款收条,但遭拒绝。加上我在此期间也发现她欠缺诚实,所以我觉得不能与她继续合伙经营,便提出退股,但他不按协议约定退回我的股金和押金。协议第四条是这样写的:合作协议以两年为限,合同期未满退股可退押金。
                                                一个无知的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找个好律师(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16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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