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擅自修改房产继承权,并用之做抵押

擅自修改房产继承权,并用之做抵押 老太爷有3个儿子2个女儿,死后留下2座房子,房子都是老太爷的名字。老太爷生前就说过,一处归老大所有,一处大点归另两个儿子所有!当老太爷过世后没留下遗书证明。
  现在老大把说是他的一座房子,在没经过老太爷其他子女知道的情况下,设法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卖掉了。另一座也在没经过老太爷其他子女知道的情况下,通过叫老太爷的妻子做假证说自己是独生子女,也把房子改到了自己的名下!并用他贷了典当行的钱。
  请问如果其他两个儿子如果想追回房子(两个女儿将在法律上自己要得到的一份给了这两人)该如何操作。能不能追回。需要什么手续!(老大现在因为欠钱而跑掉了)
在典当行做抵押贷的钱是属于高息!
   这是抵押的第二年了!马上要到期!现在典当行好像是说 还钱也不要!必须老大出面才行!当老大谁都找不到了!
  房子能不能追回!追回的花需要代还典当行的钱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oshin……(山东)
提问时间:2010-06-16 00: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