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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民事赔偿纠纷

医疗民事赔偿纠纷 甲方依公司规定辞职多次,部门始终不批辞呈。情急之下,甲方与车间主任商讨(因为甲方在来公司之前,其向甲方提及到辞职后问题语重心长),但其意见为自己行为是授权于公司,充耳不闻。在甲方的强烈要求之下,被其用拳头打重脸部。双方扭打。之后造成甲方右手I骨骨折。治疗费花费6000元。请问,该公司是否应该对此有连带责任??请好心律师帮忙解决,多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05892……(山东)
提问时间:2013-01-03 00: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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