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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和解协议中没有提延迟利息的问题,应该如何清算帐务

和解协议中没有提延迟利息的问题,应该如何清算帐务 申请人在执行局与被执行人达成的协议为:被执行人从2018年10月15日起,每月偿还债务1000元,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但没有涉及延迟利息的问题,申请人提出了要严格按判决书执行,但也进行了让步,如果在今年内偿还清债务,少归还2.5万元,明年底一次清偿完少归还2万元,依次递减,最少进行照顾为5000元。但被执行行人均不能清偿。请律师帮助,那么,被执行人在清偿债务中,是否应该要按判决书,进行加倍支付延迟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c6888(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10-22 21:32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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