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10月9号公司与我发生不愉快,我也无法继续去上班,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去区劳动局申请仲裁
您好!10月9号公司与我发生不愉快,我也无法继续去上班,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去区劳动局申请仲裁 您好!10月9号公司与我发生不愉快,我也无法继续去上班,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去区劳动局申请仲裁,将于11月12日开庭仲裁。今天公司同事微信告诉我,公司今天下午发出了一快件通知,要求我20日前去公司办理正常离职交接手续,否则逾期后无法转移我的社保账号。然而我收到快件也要20号了,周六他们休息。请问仲裁期间需要按照他们要求去办理离职手续吗?他们封存我的社保账号合法吗?谢谢您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防监控李世强(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10-19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