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托人办事,办事人把钱花了,是没办成后打了一张欠条?
托人办事,办事人把钱花了,是没办成后打了一张欠条?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7月分,王某因打架被劳教,远在黑龙江的父亲托人找到青岛的张某,给了4万元作为办事费,给打了一张收据,有证明人,但张某并没有为其办事,把钱自己花了,王某被释放后找到张某,张某答应并写下归还欠条一张2万元的,证明人在为其证明,张某欠条写了归还日期,可到日子并未归还,请问通过法律诉讼可以起诉他吗?或者告他诈骗?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邹小小(山东)
提问时间:2010-06-14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