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三人打了,伤残: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对方有人快五个月了不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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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联系承办警官了解情况。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应当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民事部分可以协商,计算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也可以刑事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伤情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涉及刑事责任,向公安局反映
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建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和民事赔偿。
这种情况联系承办警官了解情况。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您好,联系承办警官了解情况。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警察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向督察投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诉。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