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 4轮轿车绿灯正常情况下大转弯时候碰到闯红灯的2轮无牌无证摩托车,由于避让不及右前侧与摩托车相撞,对方膝盖摔伤,开局验伤单去医院检查后无大碍,交警以摩托车排量超过35以上定性为机动车,之后2车被拖走,
由于急着用车,想想对方也没保险,我就到交警队去要求自己揽全责,当时交警是先让我签字再写内容的,在事故调解书总也是以我全责的方式写的,对方把修车的发票、医药费、误工费等单据都给了我,然后对方也在事故单中签了字,交警把单子给了他,我就把钱给了对方,对方就把单子给了我,我也没注意看单子就回去了。
现在发觉单子上写的是我主责,对方次责,就意味着2000元对方的交强险我陪不到,(对方无交强险,需要他本人自己拿出来,对方也不愿意)剩下的3000里我只能赔付到70%,就意味着我直接损失2900元,现在我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liye(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06-14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