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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是否能判定为犯罪行为

是否能判定为犯罪行为 我母亲和继父有一处房产。在我继父去世以后,经过法院调解我母亲签字同意把房产归我继父的亲生儿子王某所有。但是后来我母亲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在调解书的规定时间内搬出产生其他争议的该房产。后来王某拿着调解书在没有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把该房产转户到自己名下并转手卖给刘某,其后刘某以该房产的所有人的名义多次要求我母亲在他规定的时间内搬出该房产,我母亲告诉他这处房产有遗产纠纷没有解决,所以不答应搬出。几次未果后在2012年12月27日,刘某纠结十多人,先以解决该房产为借口骗的我母亲打开房门后,令人强行把我母亲的手机夺走并在没有穿外套的情况下架出房外,并禁止她的行动自由,还对我母亲实施了一定的人身侵害(造成我母亲咳嗽咳血胸口发痛·胸闷,身上多处有瘀伤),在此期间刘某令人把该房产内的包括钱物等大部分物品搬往不知何处,并把房门换了锁。到现在造成我母亲在冬天衣食住行各方面的不便,我%U6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公道自在人心(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12-2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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