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教门面转让纠纷
请教门面转让纠纷 2009年4月我在我们城市闹市区租了一个门面,出租人为刘某,经营到8月初,由于家里原因,我将该门面转让给了王某,并收取了33000元转让费,起初刘某不同意转让,后与其协商后刘某口头同意转让,并且也口头同意王某如果经营不善也可以转让,但表示“可以转让”条款不会写在合同中,后到8月下旬,王某经营不善,本来于8月31号交房租的时候我、刘某均到场,其声称我没有权利转让,拒绝交房租,并要求我退还转让费,王某要求或者将“可以转让”条款写在合同中,刘某当面表示王某如果经营不善也可以转让,但表示“可以转让”条款不会写在合同中,王某不同意并拒绝交房租和要求退还转让费,后到9月初不知道王某怎么联系上刘某的,刘某表示当时没有同意我们转让,王某将我起诉到法院。由于我是普通老百姓,刘某当时同意的口头承诺并没有意识取得录音等证据,只有9月3日的一段录音:
刘某:喂!
凌某:啊我凌大姐!
刘某:啊啊啊!哪门回事?
凌某:我,我请问你一下如果是现在现在那个小王他们要交房租,你还还愿不愿意接受蛮,因为你想事情啊。
刘某:你们已经违约合同了,我现在就是要终止合同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晓得不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哦,那你们那天让你们拿房租来,哦我等到31号我就等到31号,但是你们那个小景说的31号12点之前还是人家的,12点以后就不是你的了,啊不是了,啊你们是说的放弃了咋的随便你们,你们去该收房子你们去收就完了,晓得不
凌某:你晓得我们、你晓得我们还在做工作的嘛。你、你昨天打电话
刘某:你听我给你讲
凌某:安?
刘某:现在莫得那个、现在莫得那个事了,你们是违约在先,晓得不,你既然收了人家的转让费,你应该就是说31号,我给你们讲了的,你应该把这个、把这个钱哦、房租明天拿给我,对不对,那现在房租也没拿给我,我也就是~
凌某:我就是说
刘某:我给你们小景还打了电话,你看,我还就等了你们一天。
凌某:我就是说现在还如果交房租,你看还、你看还续不续约。
刘某:你看你们已经违约合同了,我是、我是不可能我再把这个房子我再交给你们了,晓得不哦、哦。。。
凌某:就勒门就勒门~
请问一下李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ie……(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6-14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