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离职前非主观因素对原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需要赔偿吗?

离职前非主观因素对原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需要赔偿吗? 本人从事建筑设计类工作,之前就职于一家房开公司的规划设计中心承担建筑设计类的管理工作。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直到离职我也没有拿到原件。当时公司的所有建设工程均属于三边工程(一边施工一边设计一边报规),其中有两个新建项目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但是未取得正式的书面审查通过的意见,便进入了施工阶段,在此过程中因报建中遇到诸多问题导致方案变动,而变动后的方案又未及时通知施工方导致了约50万的经济损失(截止目前项目也未领到正式的方案通过文件)。我已离职一个月,原公司对我下发处罚决定,我需要承担55%的经济损失,请问我需要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dq128……(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8-09-28 16:2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