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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第二次起诉,我可以争取到一女儿不?

第二次起诉,我可以争取到一女儿不? 第一次起诉,原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准予离婚.开审时间是2010年1月5日,请问什么时候我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
   婚后有一男一女,双方经济都差不多,任何一方带两个小孩子,实在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一女儿的可能性是有多大?
   如在第二次起诉中,原告还是不同意离婚,而我又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怎的判?
   是否在分居两年后再起诉,更有利于第二次起诉,但不知分居是从第一次开审时算起,还是一开始分居算起?
   就是为了女儿的成长,能有个好的学习环境,我才急于第二次起诉,就是想早点把女儿带在身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中莲521(湖南)
提问时间:2010-06-1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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