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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门面出租问题

门面出租问题 我妈妈单位分给一处公房门面,这个公房同时属于房管局所有,单位每年交一定费用给房管局,而我妈妈在每月交费给单位,妈妈把这房子租给了烟花爆竹专卖,跟单位和租房者之间都只有口头承诺没任何合同,我想请问下律师,如果这个租房者出现不安全对他人或者房屋造成意外,这个责任谁来负责,请问下这种情况我怎么办,我有什么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74516……(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2-12-26 14: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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