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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我05月与一家北京的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当时单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并且收走了我的三方协议。07月我入职,和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09月的时候单位突然提出要与我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并没有给我,但是第二页的内容是这样的:“。。。因乙方原因,导致在甲方的服务期不足5年的,乙方为了达到离开甲方的目的而采取怠工或者制造各种假象等不正当行为,导致甲方辞退乙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全部违约金5万元,同时支付甲方为其办理户口的一切费用1万元。。。本协议生效后,将自动作为双方劳动的补充内容,劳动合同中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一本协议为准。。”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是否合法,如果我明年离职,能否仲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thy1……(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1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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