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发生意外校方与班主任该如何 应承担多少责任?
有点点责任
校方需要承担责任,因其没有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学校若能证明无过错,不会承担责任,否则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