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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我邀我朋友,我们俩打了一个男的,拳脚打的,没有见血,然后没有两个小时过后
6月份,我邀我朋友,我们俩打了一个男的,拳脚打的,没有见血,然后没有两个小时过后 6月份,我邀我朋友,我们俩打了一个男的,拳脚打的,没有见血,然后没有两个小时过后,那个男的通过我前任掉我出来,邀约了五六个同伙来打我,然后我受伤严重,脑袋被打破了皮,出了很多血,背上有他们用钥匙敲的划痕。之后联系我,说他们在我们区的公安局有关系,你要找我们陪医药费,可以去报警,我当时忍了忍,没有去。因为是我先打的对方,对方再来报复我。过程中,他被我打了之后报了警,我没有去,后来才被他们叫出去发生了我被打的事情。之后就这样算了。两个打架过程中,都有我前任[但是为对方的女朋友]在场,和我所邀的一位朋友在场。我朋友在我被打的时候没有出手。保持中立。然后就在昨天晚上十一点,我和我现在的女朋友去开房,偶遇了之前打我的那几个人,之后他们找我谈什么之前的医药费,然后我为了避免是非,就顺从他们的意思,签下了他们叫我些的医药费欠条,按了手印签了字。之后又叫我先意思意思那点钱出来,然后我给他们总共180左右。因为当时我只有一个人,带着我女朋友,所以不敢反驳他们,全部听从了他们的安排,期间在宾馆大厅对过话,之后被他们叫去了外面没有监控的地方,之后又在他们自己开的房间里签了欠款。期间我女朋友不知道听到什么没有,我去房间写欠款书的时候她也不在场。医药费欠款为三千,每个月还500分6个月。另外补充一点,找我谈所谓的医药费的过程中被我打的受害人不在场,全程为他的同伴。对方应该没有受什么伤,可能有点淤青。而我是那种头破血流,背上全是类似于警棍打的印记,还有几条钥匙划出的口子。但是本人当时没有去医院处理,自己买了几块钱的典伏擦了下等他自己好了。还有就是把我身份证照了下来,和我自己和身份证的合照,在此我想问问,我是否可以去公安局立案,也找他赔当时我受伤的医药费,毕竟我出他严重多了。而且这个欠款是我不情愿的情况签的,是否应该作废,还有他们问我要的钱,是否构成抢劫。
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报警的话怕他在警察局有关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8-09-23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