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比较比好处理的拖欠工资问题
比较比好处理的拖欠工资问题 本人在一家餐工作了一年,6月10日离职,本来可以领到5月1日到6月10之间的40天工资,就在5月19日的时候,店里的老板把店转让给其他人,也就是现在的老板娘,现在离职的时候,现在的老板娘结清我5月20日到今天6月10日的21天工资,但是5月1日到5月19日之间的19天工资,现在的老板娘表示以前的老板会予以结清,可是以前的老板从5月19日到现在都快一个月了,都没有结清我们的工资,也联系不到其人,去劳动局了,那里的人说这家餐厅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办好,不属于用人单位,就不受理,要我去法院起诉,我在想,也没有多少钱,就1200块钱,请律师都不够,法院说要两个月以后才能处理。
现在到好了,劳动局说我们店不是用人单位,不管了,去找律师,律师说没有证据。法院估计也不会管了,老板人又找不到!我该怎么办好呢?
打了市长电话,那头的人说这个也没有办法了,法律途径走不通,我想拿店里的东西抵押我的工资,但是又怕110把我当小偷,你看我这个事情杂办?给个明路走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dwcm……(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6-12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