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与湖北一家公司签订了集成墙的代理合同,合同约定需一次性支付28
我与湖北一家公司签订了集成墙的代理合同,合同约定需一次性支付28 我与湖北一家公司签订了集成墙的代理合同,合同约定需一次性支付28.8万的进货定金款。合同签订后,我们支付了3万的定金,要求对方公司将合同原件给到我,但对方以进货定金未完全支付为由拒绝将合同原件给我,这种情况,对方的主张是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 而且我能收回我的3万的定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海棠(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8-09-1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