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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

王法何在

王法何在 我和对象都是下岗职工,以卖菜为生。在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半出摊时,无棣县行政执法局的三辆车突然听到我面前,让我收拾摊位。当时我就随之收拾。收拾到一半时候,从车上下来一名没穿制服的人,过来抢我的秤,【平时在这里出摊时,执法局从来没警告“不能摆”】随手抓住我的手指头,只听“咔”的一声,又转了一个圈。当时疼的我“啊”的一声,“我的手指头折了”。可是那执法人员满不在乎,还要上前打我。这时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随后执法局的人员扬长而去。这时的我疼的非常厉害,有群众说:“赶紧去医院吧”。“那人是副大队长叫李键,跑不了他”。大哥和我到医院做了检查,拍片显示为【右手右环指近节粉碎性骨折】必须做手术。手术做了两个多小时,穿插了四颗钢钉,那疼痛是常人想象不到的。经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这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现在不管是看到的,还是听说我这件事的,都感到异常的气愤,强烈要求我一定要对执法局暴力执法,执法犯法的恶劣行径追究责任,对暴力执法打人者严厉制裁。请求社会的各界朋友为我主持公道。
请问各位律师我的赔偿应该怎样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淘之最(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0-06-1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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