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地址是否必须在户口所在地
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原则上是需要去那里的。
不一定。
不一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