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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属在本村当村支部书记,12月13号镇政府管区书记打电话让他去乡政府开会,他开车和邻村几个村支书

我一亲属在本村当村支部书记,12月13号镇政府管区书记打电话让他去乡政府开会,他开车和邻村几个村支书 我一亲属在本村当村支部书记,12月13号镇政府管区书记打电话让他去乡政府开会,他开车和邻村几个村支书同去,会后管区书记让他和另一村支书留下谈点工作(管区书记带领他两个去饭店,喝酒多少不详;据管区书记说每人喝了三瓶啤酒)后,管区书记让他开车回家(本人没驾照),他在回家途中翻入一沟渠溺水死亡。家属在15号才找到尸体,家属去乡政府要个说法,乡政府领导说乡政府没有任何责任,乡政府只给死者家属2万元抚恤金和丧葬费用,乡政府说管区书记留村支书喝酒属个人行为乡政府不负责。请问乡政府这种说法和做法对吗。我们能不能打这个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2427……(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2-20 11: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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