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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有病怀孕怪胎,没登记,女方不愿意打胎,怎么办?

女方有病怀孕怪胎,没登记,女方不愿意打胎,怎么办? 女方有先天疾病不能治愈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第一次怀孕女方和她妈私下去检查得知是怪胎,医生说是女方先天性疾病,以后再怀孕也是怪胎。此病目前无法治愈。之后女方自行打胎。
回来后女方没有告诉男方,第二次怀孕女方和男方去检查做B超,得知此事后,男方要求女方打胎,但是女方不愿意,女方家庭怕男方不要女方了,提出条件是:去登记付礼金后同意去打胎,已经怀孕六个月,如果再过一两个女将无法打胎,生下的怪胎将是一辈子的拖累。

男方愿意付礼金,但是不愿意登记。

计生办的人来调解过,去司法局,司法局说没登记这个情况没办法办。这样不能解决。

女方自身有问题,肚子里是个怪胎,这些医院都有相关证明。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如何办?
怎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力?
如果女方坚持生下这个怪胎,男方应该怎么做可以避免相关的负责?

男方应该找什么相关部门,怎么做?

请律师先生给于解答,在此表示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f1234……(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0-06-11 11: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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