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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机动车,我方是非机动车,双方都在属于逆行,我方超车,但是已经过去

对方是机动车,我方是非机动车,双方都在属于逆行,我方超车,但是已经过去 对方是机动车,我方是非机动车,双方都在属于逆行,我方超车,但是已经过去,过去之后,机动车车速提高高,并且没有明确是往左还是右拐,没有表明行驶方向,最后自己撞到我方车尾。机动车受伤。交警判定同等责任, 交警没有追究对方的车速,行驶方向和,对方撞的我们和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关系,并且对方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告诉我有轿车证。
这个责任书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8-08-28 19: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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