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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问题

离婚债务问题 我在婚前(2010年4月)买了一套住房,按揭贷款是自己一个人在还。2011年12月登记结婚。结婚前借钱15万装潢婚房,为女方购买金项链首饰1万,结婚买结婚用品和摆喜宴花了4万多,结婚给女方礼金3万。总共向亲戚朋友借了20万,现在已经还了5万,还有15万的债务。我向亲戚朋友都出具了借条。(我出具的借条妻子不知道的)婚前我向妻子借了16万做生意,她于2012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我归还16万钱,我已经还给她了。现在我向法院提出离婚,我能要求妻子偿还剩下未偿还的15万债务吗?这个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盼各位专家的给我宝贵的意见。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个人的季节(浙江)
提问时间:2012-12-1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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