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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究竟谁应该申请笔迹鉴定?
原被告究竟谁应该申请笔迹鉴定? 原告向法院出具被告收款的收据,有被告签名,并有第二被告的公章。
同时原告还提供了被告承认收款的录音,并且所诉争的标的为房屋,房屋原告已经事实入住多年。
那么,如果被告不申请笔迹鉴定,是否法庭就完全认可了收据的效力?看网上有人说被告不认可收据,就要由原告申请鉴定。请给出真正的答案。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unbi……(北京)
提问时间:2012-12-1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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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艳超律师 VIP2012-12-18 15:58
如果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收据予以否认的话,那么就由被告来申请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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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收据予以否认的话,那么就由被告来申请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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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认可收据的签字,应由被告申请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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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谁对笔迹有异议,谁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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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收据予以否认的话,就由被告来申请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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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证据有异议的,那么由谁来进行申请,根据鉴定的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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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笔记不真实就由谁申请,如果被告不认可笔迹也不申请鉴定,那么由原告申请即可。
追问:当然是尽量避免鉴定,因为耗时间、花费大。
被告不申请鉴定,法庭是否就认可了收据的证据效力?
回答:不会,法院还是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如果双方都不申请那么这个案子就会一直拖下去了,法院会没有说法,也有可能就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就是被告及不认可也不申请鉴定,原告就要主动申请鉴定的原因。
追问:再麻烦您一下。法官明确问被告是否申请鉴定,被告说不申请。法官并没有问我们是否申请鉴定。
另外如开头所说,我们还有其他相关证据。
因为申请鉴定,也有可能出现“无法鉴定”一类的情况,对原告并非百分之百有利。按您的说法,难道所有带有签名的书面证据,都要配上鉴定?应该不是吧。
回答:当然不是,对方认可就没问题,如果对方不认可必须要经过鉴定这一程序,否则你的官司就拖下来了,你只能主动申请鉴定让司法程序继续进行,至少我做过所有涉及文书真实性的案件全是这样,司法惯例你必须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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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原告无需申请鉴定,如果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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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不认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由被告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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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无需申请鉴定,如果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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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申请 依法就完全认定 不过 有其签字 有公章 不认 也无济于事吧
2 法律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 法律史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 时假的 永远真不了
追问:1 认了就不用打官司了
2 眼泪哗哗的。
回答: 你们是原告吗 还是被告 只有被告才会去申请 所以你不用担心
追问:我是原告。
感谢您!不过楼上赵亮律师所说,不知是什么情况。。。
回答:你是原告 你怕什么 没事的 就是i方的真实签章 你还怕什么 官司也肯定会胜利 对方没有理由去申请鉴定 法院就可以直接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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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否定真实性就谁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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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谁对笔迹有异议,谁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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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字迹有异议的一方申请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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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告来申请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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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对证据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告不用自己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