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女儿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

女儿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 我女儿于2012年11月21日在学校与一男同学发生冲突,导致左眼上下部分受到损伤,幸好眼睛没事,到医院缝了4针。在医院里的费用全部由对方家长承担的,对方家长的态度还是比较好。第二天下午在学校任课老师的办公室商讨了相关的责任及费用问题,但最终没有结果,后决定拆线后再商议。11月27日在我市二医院外科拆线,医生说,不用上药。我们(有我和我女儿,男同学的父母)又在旁边整容整形科咨询了伤疤的问题,医生说,要等形成疤痕后才能决定做几次激光扫平手术。那男同学的家长坚持不让我给女儿做整容手术,说孩子还小,可以等段时间看情况再做决定。我想了想,也行,反正学校也知晓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双方决定一个月后(2012年12月27日)再商议是否做手术。
自从拆线后,我精心照顾女儿,每天的用餐及活动都非常关注,尤其是拆线后的那几天,夜里怕她睡觉时会挠伤口,我天天和她一起睡,只要她一有动静,我就得起来看看。我白天要上班,晚上要照顾女儿,还要鼓励她做个坚强的孩子。那份艰辛您能体谅的,对吧?
在上学期那男同学曾用手指甲抓破了我女儿的脸,当时只是破了皮,我都忍了不跟他计较。但这次不同,他用自动铅笔从上向下划了一个大口子,性质恶劣,是人身伤害!本来在学校里同学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我还是能谅解的,但这次事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法,我决不罢休!学校方面的态度就是推卸责任,只字不提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所有问题都丢给我们两方的家长。实在太不像话了!
还有10天就一个月了,女儿的伤口恢复的比较好,但隐约还是能看到伤痕的存在。我现在想法是,即使女儿不做整容手术,我也要让女儿得到应有的赔偿,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如果对方家长想私下解决这个事,我想问一下,我要怎样索取我应有的赔偿?比如,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请您尽快答复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chyt……(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2-12-17 09:35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