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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口头委托玉米收割机机手乙给甲收割玉米,作业期间丙与乙喊话委托乙为丙收割

甲口头委托玉米收割机机手乙给甲收割玉米,作业期间丙与乙喊话委托乙为丙收割 甲口头委托玉米收割机机手乙给甲收割玉米,作业期间丙与乙喊话委托乙为丙收割,乙于是停止收割机前行动力(前置收割刀头仍在运行),根据之前甲乙约定收割机停止时甲可从收割机前进行投喂玉米工作,此时甲妻见收割机已停止前行,误以为收割机已停下可进行投喂玉米作业,于是前往收割机前方进行作业,被收割机刀头卷入造成右腿受伤,事故发生后机手立即关闭收割刀头动力。甲前往收割机操作时,收割机机手向甲喊话并挥手示意其危险,但甲由于机器轰鸣和视线被帽檐遮挡并未收到警示造成事故。请问,双方主次责任该如何界定?谁主责谁次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彩帆(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8-08-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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