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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婚前共同买房,产权比例与实际出资比例不一致,分手如何处理

婚前共同买房,产权比例与实际出资比例不一致,分手如何处理 我与女友婚前共同出资买房。首付我出30万,女方出20万,另外我贷款50万。然而因为女友的强烈要求在购房合同上注明我占40%份额她占60%份额。所购房屋为期房,尚未交房。现因性格不和分手,女方不配合处理房子,请问:
1)合同约定比例是否即最后产权比例?
2)是否可以通过判决重新修改合同,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共有?或者女方按照现有比例偿还我多支付的首付款?
3)目前贷款由我一人归还,是否可以要求女方按合同比例偿还已支付部分?
4)是否可以要求女方今后按合同比例偿还债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2-15 17:2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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