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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企业拆迁补偿

企业拆迁补偿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的企业被强拆三年未得到补偿,已经山穷水尽了..您也许是我们最后一线希望了!肯请您帮助我们!拜谢!
   原为水利局下属单位,成立于1978年,负责全市及周边村镇农业灌溉,抗旱排洪,人畜饮水,后响应 政策而由事业单位企业管 经公开拍卖 由原队长购买转为民营企业,主要职责未变,一应证照手续齐全,土地使用方式为,划拨,并且一直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年租金,后2009因拆迁未能同开发商达成协议,强拆 请问这样的情况土地是否应得到补偿,可否选择产权置换 由相关部门再划拨一块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nxkja(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2-12-14 22: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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